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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部门:省会及以下城市全面放开对毕业生落户限制,保护就业权益发表时间:2019-07-15 17:01 “省会及以下城市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、职业院校毕业生、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,精简落户凭证,简化办理手续。”日前,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中这样规定。 据统计,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达834万,再创历年新高。当前正是高校毕业生求职与创业的高峰期,为保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,《通知》要求部分城市放开落户限制,还提出要加强招聘领域监管,打击“黑中介”、虚假招聘、违规检测乙肝项目等违法行为,以及以求职、就业、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。 为拓展就业渠道,《通知》提到,在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、并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,“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,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”。为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灵活就业,规定小微企业如吸纳这些毕业生就业的,“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”。 为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,加强创新创业教育,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,《通知》称要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,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创新。 《通知》要求加强就业服务,建立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制度,并将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,鼓励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,取得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值得注意的是,《通知》要求将留学归国人员、港澳台青年全面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,“同等提供就业创业服务”。 在兜底保障方面,《通知》要求扩大就业见习规模,及时帮助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获得岗位实践机会;规定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院校)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,也可以享受求职创业补贴,补贴发放调整为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;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实施“一对一”援助,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