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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了!8月31日前完成退费发表时间:2020-08-19 08:45 8月17日,财政部网站发布 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》 要求2019-2020学年教育收费 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 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根据通知,教育收费包括 高中以上学费、住宿费,高校委托培养费 党校收费,教育考试考务费 函大、电大、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中央执收单位 已收取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 按规定应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 也适用本通知 以下为通知全文: 发布日期:2020年8月17日 来源:广东公共DV现场、澎湃新闻、新华网 |